2012年大台南
「校園台語詩獎」徵稿簡章
一、
宗旨一、宗旨:為發揚台南市文化,培養文學種子,將台南市自
然 人文景觀及風土民情以詩創作呈現,個人親情
友情、家族書寫亦可,以詩抒發,展現台南人愛
鄉念土的文學傳統,特辦理本徵稿。
二、參賽資格:凡大台南轄之國小三年級以上之國小生均可
參加。
(中年級三年級與四年級、高年級五年級與六年級)
二、 一、 指導單位:教育部 、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:首都詩報 合辦單位:台南市議會 台南市議員李文正服務處 協辦單位:國立台灣文學館、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、台南市南區家扶中心 承辦單位:府城舊冊店
四、獎勵方式:
1、 特優獎:獎金五千元(市長獎) 乙名
獎金五千元(教育局長獎) 乙名
獎金五千元(議長獎) 乙名
獎金五千元(文學館館長獎) 乙名
獎金五千元(校長獎) 乙名
獎金三千元(圖書館館館長獎)乙名
第一名:獎金四千元 乙名
第二名:獎金三千元 貳名
第三名:獎金貳千元 叁名
2、佳作:20名,每名壹仟元圖書禮卷。
以上除獎金外,並由贊助單位提供獎品。
3、參加獎:贈送優良童書1本
4、得獎作者與指導老師並頒發獎狀乙紙。
5、得獎名額得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。
五、收件時間及地點:
時間:自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
地點:台南市701東區東門路一段342號 首都詩報聯絡處
【府城舊冊店】
洽詢電話:(06)2763093 潘靜竹執行長
六、評審作業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負責評審之工作,
預定2012年6月30日公佈決選結果,並另函
通知得獎人。
參選者對評選之結果不得異議。
七、頒獎:預定2012年7月14日(週六)下午3:30於
台南市文化中心東側假日廣場公開頒獎,
並由作者親自吟誦得獎作品。
※ 報名方式及參賽注意事項
(1) (1)簡章及報名表索取地點:台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342號,
或經由 http://siutosipo.blogspot.com/ 首都詩報下載。
(2)作品以台語詩創作-題目自訂,並不得超過20行,參賽
作品請以「全漢字」或「漢羅併用」書寫(作品用字
請參酌教育部「閩南語常用辭典」)。
(3) 參賽學童僅限參加一篇作品。
(4) 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以電腦Word/A4規格,
【直式橫寫】。
標楷體字型【14號字體繕打列印】一式四份。
作品中請勿出現作者姓名及其
他個人資料,其中報名表一份,並附上含原稿、
報名表等磁碟片,併同繕打列印紙本以掛號郵
寄至【台南市70142東區東門路一段342號 首都詩報
潘靜竹小姐收】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「台南市校園
台語詩獎」,資料不齊全者,恕不受理。
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(5)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1、抄襲他人作品,或冒名頂替參賽者;另其侵犯著作
權部分自負法律責任。
2、曾在報章雜誌或網站等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參加
比賽得獎之作品。
3、一稿双投,除取消得獎資格外,權責自負。
(6)權責:得獎作品以專輯形式刊登於「首都詩報」
或出版專刊,著作權歸作者,
出版權歸主辦單位,不另支酬勞。承辦單位另保有
以任何形式推廣(如數位化、公佈上網、光碟、
有聲出版、書報雜誌….等),保存及轉載之權利,
參選 者不得異議。
(7)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,對評審會之決議,
不得異議。
(8)本徵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修正後公佈。
(9)主辦單位、承辦單位之眷屬子女,不得參加比賽。
※此表格可自行複印 收件編號:
2012大台南【第二屆校園台語詩獎】徵選報名表
| ||||||
作品名稱 |
| |||||
家長姓名 |
| |||||
姓 名 |
| 年級 |
| |||
性 別 | □ 男 □ 女 | 出生年月日 |
| |||
通訊地址 | ( ) | |||||
聯絡電話 | (公) (宅) (手機) | |||||
就讀學校 |
| E-Mail |
| |||
指導老師 | 姓名 | 服務機關學校 | 聯絡電話 | |||
|
|
|
| |||
住址 |
| |||||
檢送文件 | 作品一式4份及磁碟片 | |||||
本人同意依2012年大台南【第二屆校園台語詩獎】徵選簡章之規定參加競賽。 一、本人同意在本項作品獲獎後,將獲獎作品之著作權無條件授權予主辦單位 為無償使用,並同意主辦單位有以任何形式為推廣、保存及轉载之權利, 不另支付酬勞或版稅。 二、本人同意在本項作品獲獎後,得由主辦單位推薦至有關報社或雜誌發表。 此致 本人簽章: 身分證字號: 年 月 日 | ||||||
留言列表